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生态环境部全文转发我市在全国首创制定的《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自主验收监管指南(试行)》,将天津创新举措向全国推广。该《监管指南》汇集了天津在有效衔接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能有效遏制“重审批、轻监管”“重事前、轻事中事后”等观念,有力打击环评文件编造数据、自主验收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近年来,一些地方建设项目“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弄虚作假问题凸显,损害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和自主验收制度的公信力。为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自主验收监管指南》应运而生,构建了一份有效衔接建设项目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执法“说明书”,在压实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据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介绍,该《监管指南》适用于对天津已取得环评批复正在施工,或者已完成竣工自主环境保护验收的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不含海洋工程及核与辐射项目)进行日常检查,重点查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环评文件和自主验收弄虚作假行为。经全面梳理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该《监管指南》明确了建设项目验收前监管的10项具体检查内容以及验收后监管的9项具体检查内容,并细化了现场检查前的准备工作举措和检查后的问题处理方式,做到“一次检查,应查尽查”,实现了最小限度打扰企业,最大程度提高监管效能,逐渐成为建设项目领域的执法“说明书”。
“依托《监管指南》,我市持续加大对建设项目的执法力度,累计将全市659个环评报告书、6337个环评报告表和3.6万个环评登记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科学设计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重点监管跨区域、高污染、高耗能建设项目。”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等环境违法行为60余起,起到了一定的震慑效应。而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中,该《监管指南》则为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增添了建设项目领域执法的“技能包”,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技能与整体执法效能。今年以来,我市查处的天津市东盛工贸有限公司故意篡改自动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案等3起案例,先后被生态环境部选树为典型案例。(记者 雷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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