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4月20日电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天津公安交管部门近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假牌、套牌、假证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使用伪造机动车牌、证及相关变造号牌工具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治理。
日前,市公安交管局通过智慧公安交管系统推送的信息发现,一辆常在河东区道路沿线行驶的小客车疑似发生“涉牌”交通违法行为。经过缜密调查,4月14日8时44分许,河东支队万新村大队交警在贺兰路屿东城地铁站附近查获该车。当时,该车号牌的末尾数字“8”被一块蓝底白字的金属磁铁贴覆盖,变成了“9”。当日按规定该车尾号限行,原本不应驾车上路,但该车驾驶人却“早有计划”。铁证如山,驾车男子连忙向交警道出实情。原来,为了让自己上班“更方便”,其不久前通过某购物网站购买了上述磁铁号牌贴,打算每逢限号日就贴在号牌尾数上“躲摄录”,没想到早已被交警发现。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因“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该车驾驶人或将依法被处以罚款5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
从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近期全市交警采取“智慧设备 现场拦检”综合治理模式,连续精准依法查处了一批“涉嫌伪造变造号牌、贴片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在办案过程中深挖涉案伪造、变造号牌或驾驶证、行驶证的制假、售假源头,联合多个相关部门构建全链条“假牌套牌”违法查处闭环,有力震慑“假牌套牌”违法人侥幸心理,有效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号牌是识别一辆机动车和车主身份的重要信息载体,是合法上路的前提。任何故意遮挡、污损、变造、伪造号牌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而以此手段逃避电子警察摄录,将面临严厉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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