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4月11日电 (孙翼飞)为坚决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近日,天津市委政法委立足政法机关职责使命,聚焦重点任务、紧盯关键环节,制定出台了《全市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38条工作举措,全力抓好“十项行动”在政法系统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据了解,《若干措施》的制定历经3个多月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天津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谋划贯彻落实举措。天津市委政法委组织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成立工作专班,与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十项行动”牵头单位主动沟通对接,先后5次深入市政法各单位和部分企业进行实地调研,邀请市政协委员、企业法律顾问、资深律师进行座谈,并征求了滨海新区区委、市政法各单位以及市委政法委各位委员的意见建议。文件制定过程中,工作专班收到各方意见建议累计280余条,逐条逐句进行研究论证,充分吸收相关内容,不断丰富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提升出台措施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
《若干措施》共分为10个部分38条措施,分别从坚决筑牢首都“护城河”、以建设法治“滨城”引领打造全市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法治保护高地、为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注入法治力量、依法保障制造业立市战略实施、以高质量政法服务助推城市品质提升、夯实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法治基石、全面构筑生态环境保护政法屏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机制和措施。
下一步,天津市委政法委将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部署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健全联席会议、会商研判、督促检查等机制,推动市政法各单位、各区委政法委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出台务实工作举措,切实增强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十项行动”的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扎扎实实抓好组织实施,不断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政法力量。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客户端下载
- 评论
- 关注